各学院、机关各部门及合作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规范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秩序,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道路畅通,结合花都区委政法委关于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和属地“两热”防控要求,现决定2025年10月13日起加强校门管理,具体如下:
一、进校车辆管理
在学校车辆管理系统登记的机动车辆,经车辆道闸识别自动抬杆进校;未登记的机动车辆,车辆道闸不抬杆,需经校门岗现场查验,查验无误后予以放行。校外机动车、网约车、出租车、无牌无证车等无关机动车辆禁止入校。
二、教职工(含住校亲属)车辆管理
教职工已在学校车辆管理系统登记的机动车辆,正常进校;教职工(含住校亲属)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辆进校时,需主动出示校园一卡通等相关凭证并登记信息,校门岗查验无误后放行。教职工因私事接待的校外访客机动车辆,由教职工到校门岗领接登记进校。
三、学生及学生亲属车辆管理
学生已在学校车辆管理系统登记的机动车辆,正常进校;未登记(含借用、租赁)的机动车辆禁止进校。学生亲属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进校,因伤病等特殊情况确需进校的,经学生辅导员核实后,由本单位访客工作联系人按程序通知校门岗登记放行。开学、放假、校内重大活动等车流高峰期,经校领导批准后,按照“校园开放日”模式抬杆免费通行。
四、合作单位车辆管理
合作单位已在学校车辆管理系统登记的机动车辆,正常进校;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辆进校时,需主动出示本人有效校园一卡通或相关凭证并登记信息,校门岗查验无误后放行。
五、校外访客车辆管理
各单位接待的校外访客机动车辆,由各单位工作联系人通过电话(当天提前不低于1小时)或到现场通知校门岗(联系电话:17328532096),告知来访车辆信息(车牌号、来访时间、事由、接待部门及联系人等)。来访车辆抵达校门时主动出示相关凭证并登记信息,校门岗核验访客及车辆信息,确认无误后放行。未经预约、信息不符车辆禁止入校。各单位请于10月11日前报1名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至保卫处邮箱(dep-bwc@gcu.edu.cn),负责本单位校外访客机动车辆放行工作,其他人员来电无特殊情况校门岗不予执行。
六、其他车辆管理
网约车、出租车及与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无关的机动车辆,一律禁止驶入校园。师生员工因特殊原因(如医疗就诊等)确需乘坐网约车入校,可联系校门岗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凭证,临时通行。对不符合规定违规进校的机动车辆,将予以劝离、记录机动车辆信息并列入黑名单;对拒不配合、强行闯岗机动车辆,将报公安部门处理,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。
广州城市理工学院
2025年10月8日